日前,广州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市场统筹办(设在广州市工商局)编制的《广州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6年)》。
该规划明确了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十个子体系的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提出了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平透明,权责一致;改革创新,共建共享;统筹谋划、分步实施等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确定的发展目标是到2016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市场监管法制和政策体系,统一、规范、共享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科学、依法、高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四位一体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建立起与国家中心城市和世界先进城市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
该规划重改革创新,融入了具有广州特色的新亮点,更符合国家中心城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实际要求。一是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按“非禁即入”原则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消除隐形准入障碍。二是实行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将市属经营性国有企业一级企业统一监管工作纳入“两建”,实现国资规范管理、保值增值,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管办分离。三是完善网络交易监管机制。充分借鉴发达经济体对网络交易的监管经验,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优化运行环境、提升监管能力、强化部门协作。四是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扶持鼓励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第三方检测实验室与公共检测试验室之间的联动机制,推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结果互认。五是加快推进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建设。按照“一区三园”模式,建设一个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跨经济属性的综合性检验检测高端公共服务平台。六是建立行业组织征询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构建长期稳定的政府与行业组织联系对话平台,支持行业组织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政府制定涉及行业利益的政策规定前,应先征求行业协会等相关社会组织意见。建立完善的社会组织信息数据系统,形成市、区两级登记管理,实现纵横联通的信息共享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