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截止。这份内容丰富的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据透露,修订草案有望下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如果顺利,2016年新《税收征管法》有望通过实施。
专家称,此次修法,为我国包括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直接向个人征收的税收改革预留空间,为我国由间接税为主转向直接税为主的税制格局改革铺平道路。
目前,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拥有税务登记代码,主要由区域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对于自然人,税务代码制度却没有实现全覆盖。
对于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这份意见稿明确:“自然人纳税人或者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首次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登录其纳税人识别号”。
记者获悉,房地产税的立法也在加紧推进中,年内有望上会审议。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是未来直接税改革的重点,这次税收征管法修订的重要目标就是为向自然人征税提供法律配套和保证。
我国提出建立个人税号至少可以追溯到10年前。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谈及个税改革时提出,依托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以此为基础,按照“一户式”储存的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
个人税号与个税改革常被同时提及。2015年,在提出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在2015年的改革清单中列出,要抓紧推进个税改革,研究提出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