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邮政局消息,《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Z0149-2015)》(以下简称《规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据悉,该《规范》是继《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之后第二部强制性邮政行业标准。
《规范》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方面明确规定了快递安全生产操作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快递服务经营各个环节,要重点把握好四方面内容:一是快递服务组织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二是快递服务组织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操作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做好火灾、盗抢、危险化学品、恶劣天气等各类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三是对于属于禁止寄递物品的快件,坚持“即查即停”原则,即在整个快递生产环节中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对该快件进行操作,并按国家和邮政管理部门关于禁止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发生安全事件时,应将保证人身安全作为第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