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的情况,4月30日,四川省工商局转发了《工商总局关于部署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要利用四川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的网络搜索建档功能和公共搜索引擎,搜索本辖区已登记注册的农资经营者是否开展网络经营,将第三方交易平台和自营交易类农资网站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加强监管。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案例,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可以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
通知要求,在网络巡查过程中,要以化肥、农药、农膜为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品种,严厉查处虚假标注、虚假广告、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傍名牌”等违法行为。对发现访问量大、销售量多的农资销售网站(网店),要开展实地检查,必要时将依法开展网络销售农资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对巡查或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责令经营者对其下架退市、销毁或无害化处理,并依法查处其违法经营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