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理广州公司注册,代办工商营业执照,代理公司变更、增资扩股,解决公司注册资本
提供广州市工商局资讯,提供工商注册查询、企业注册查询,教你如何开公司、如何注册公司
RSS
热门关键字: 造价公司 一般纳税人 变更 公司开业 锟斤拷司锟斤拷业

多处发表同一作品须分次计算个税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 编辑:hui 时间:2014-10-16 点击:

  书晴自小爱好文学,工作后仍坚持写游记、散文、小说等,偶尔会将得意之作向报纸、杂志投稿。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写的一篇短篇小说同时被两家报社采用了,半个月后两份稿酬先后到手。开心之余,问题来了,她想起了朋友曾提醒,取得稿酬收入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究竟是怎么个算法呢?她查询了个人所得税法,发现税法中虽然明确稿酬收入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却没有说明像她这种两处取得稿酬是应合并计算还是要分次计算?

  带着疑问,书晴走进了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给出了指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的规定,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书晴在不同报社取得的两处稿酬收入可分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工作人员还进一步补充,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听完工作人员的详细解释,书晴恍然大悟,想不到小小的稿酬背后还有这么多税法知识,她赶紧在前台窗口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144444477
总  部:87530888
工商专线:85263222
财税专线:85518055
传  真:38395858
投诉建议:13711786111
点击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