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3)新增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拟增经营范围中须前置审批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3)新增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拟增经营范围中须前置审批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