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内容包括拟设分支机构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
(2)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会成员签字,内容包括同意设立分公司及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
(5)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6) 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及原件、租赁房产提交租房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及原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中须经前置审批的项目应提交的报;
(9)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证件。
注: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