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计划部门、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批准文件;
(3)资金信用证明(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变更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和验资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计划部门、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批准文件;
(3)资金信用证明(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变更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和验资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