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高技[20042148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部门和地方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十年的发展,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有力地推进了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为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提升我国的整体创新能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使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更好地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近两年年度评价中平均得分前50名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表彰,授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成就奖”。
希望被表彰的企业技术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的精神,认真总结技术中心建设的经验,不断开拓进取,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提升国家及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做出新的贡献。
附:授奖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发改委 财政部 海关总属
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月八日
附:
授奖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序号 企业技术中心名称
1 海尔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2 万向集团技术中心
3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4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5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6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7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8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9 首钢总公司技术中心
1O
东软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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