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公安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建发[2005464号
2005-09-14商务部 公安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以及商务部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整规发[2005269号),现将《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督促检查,切实做好专项行动工作。
商务部 公安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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