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理广州公司注册,代办工商营业执照,代理公司变更、增资扩股,解决公司注册资本
提供广州市工商局资讯,提供工商注册查询、企业注册查询,教你如何开公司、如何注册公司
RSS
热门关键字: 造价公司 变更 一般纳税人 公司开业 锟斤拷司锟斤拷业

广东:十一项商品和服务定调价须听证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 编辑:hui 时间:2016-11-14 点击:

11月1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制定和调整11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须按程序进行价格听证。

本次列入新版《听证目录》的听证项目共11项,包括新增2项、退出1项、分拆1项,涉及范围主要就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新版《听证目录》所列价格,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定价目录》的权限规定组织听证。制定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执行的价格,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由县及县级市改革为区的继续按原有权限管理,相应地由其按照定价权限组织价格听证。

新版《听证目录》指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行定价听证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制定价格听证目录以外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定价机关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定价听证。退出《广东省定价目录》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

同时,新版《听证目录》明确听证内容包括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联动机制或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对已经建立并经听证的相关动态调整机制或联动机制,按照机制调整价格时,可以不再进行听证。

11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居民生活用电销售价格

●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不含未接入市政管网的瓶组供气单位销售的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城市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销售价格

●收费公路(含桥、隧)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城市公共交通票价

●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和公办普通高校学历教育学费收费标准

●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144444477
总  部:87530888
工商专线:85263222
财税专线:85518055
传  真:38395858
投诉建议:13711786111
点击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栏目列表